山东济南莱芜区:让每一份检察建议“落地有声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去年以来,我院多措并举强化检察建议的刚性与质效,把做精做优检察建议作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参与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手段,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252件。就治理电信诈骗案件向公安机关等五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精益求精,着眼树立有理有据、严格规范的质量标准。检察建议与抗诉等刚性监督不同,其效力和作用的发挥,更多要依赖其本身的针对性、说服力和可行性。为此,我院在开展“素能提升大学习、素能提升大练兵”活动中,将《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统管工作办法》《检察建议法律文书格式样本》等相关文件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集中授课等办法,不断提高干警开展检察建议工作的业务能力。我们牢固树立检察建议也是办案的观念,要求干警必须先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准确掌握第一手材料,确保于法有据、于情有理、切实可行。

  刚柔并济,着手实现督促有力、落实有效的监督刚性。检察建议绝不是发出去就了事,而是要紧紧盯住效果,监督落实情况。检察建议发出后,我们采取召开通报会、联席会、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回访,持续跟踪推进整改,并对发出的检察建议进行“回头看”,对逾期不回复、不整改的案件从严审视、督促落实,让每一份检察建议“落地有声”。此外,我们积极推进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利用通知建议对象到院内接受公开宣告,以及检察官前往建议对象单位进行公开宣告两种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相关单位或人员等第三方参加,以社会监督倒逼检察建议落实。

  以点带面,着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以往我院制发的检察建议主要是针对具体案件中反映出来的违法情形、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个案检察建议多,针对司法办案、社会治理中多发性问题的类案检察建议少。为此,我们从具体性监督上升到宏观性监督,从个案监督上升到类案监督,从人的监督上升到机制的监督,从事的监督上升到体制的监督,在解决个案中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基础上,注重对某一类问题总结分析,通过向某一行业主管部门或领域制发检察建议,促成相关部门或领域的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一大着力点。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健全完善检察建议运行新机制,在保障民生、进一步提升法治治理效能上努力,培育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推动新时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 (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查号台) 010-12309(检察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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